各学院:
学校创新创业学分审定小组已对2019年4月(仅针对2019届毕业生)和2018年校内创新实践项目(实验室开放和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的创新创业学分进行了认定。此公示结果不包含在网上所选创新创业课程所获得的学分、2015年-2016年认定的创新创业学分、2016年-2017年认定的创新创业学分和2017年-2018年认定的创新创业学分。现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请各学院通知学生进行查询。
一、查询方式
请学生本人在“教务处主页”(http://jwc.lnnu.edu.cn/)右侧学生专区中点击“创新实践管理平台”进入平台系统,然后点击“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在总学分中查询此次认定的创新创业学分。如学生申请的创新创业学分数据显示状态为驳回,则说明填报数据不符合要求或者填报类别和附件有问题。
二、问题反馈
学生查询时发现问题,请联系学院此项工作负责人,填写《学生申请创新创业学分问题汇总表》。
三、材料报送
请学院此项工作负责人务必于4月22日上午12:00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报送到教务处实践科(校部106室),进行核实修改。
咨询电话:820158341,联系人:金老师。
学校创新创业学分审定小组已对2019年4月(仅针对2019届毕业生)和2018年校内创新实践项目(实验室开放和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的创新创业学分进行了认定。此公示结果不包含在网上所选创新创业课程所获得的学分、2015年-2016年认定的创新创业学分、2016年-2017年认定的创新创业学分和2017年-2018年认定的创新创业学分。现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请各学院通知学生进行查询。
一、查询方式
请学生本人在“教务处主页”(http://jwc.lnnu.edu.cn/)右侧学生专区中点击“创新实践管理平台”进入平台系统,然后点击“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在总学分中查询此次认定的创新创业学分。如学生申请的创新创业学分数据显示状态为驳回,则说明填报数据不符合要求或者填报类别和附件有问题。
二、问题反馈
学生查询时发现问题,请联系学院此项工作负责人,填写《学生申请创新创业学分问题汇总表》。
三、材料报送
请学院此项工作负责人务必于4月22日上午12:00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报送到教务处实践科(校部106室),进行核实修改。
咨询电话:820158341,联系人: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