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本科生教学活动安排(辽师大教发[2019] 15号)
发布时间:2019-04-11    发布者: 教务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2015级本科生本学期课程结课时间为5月6日,5月7日至12日为2015级本科生期末考试、重修考试和教师登录考试成绩时间。
  一、具体安排
  1.公共课重修考试时间:
时 间
科 目
5月7日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基础
5月8日
大学外语(二)、(四)
5月9日
心理学基础、计算机应用技术专题
5月10日
现代教育技术、体育
 
  2.各公共课负责单位须在4月19日前,将公共课重修考试时间、考场安排等通知到相关学院。
  3.2015级专业课期末考试与重修考试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可与公共课重修考试穿插进行,须避免考试冲突。
  4.请于4月19日前报送考试试卷和试卷汇总表,4月24日前报送专业课考试日程安排。
  二、几点要求
  1.请务必将上述安排及时通知到有关教师和参加考试的学生本人, 特别是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延续学业的学生等。
  2.考试日程安排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3.2015级部分学生重修课程课名发生变化,学生必须自行与学院确认考试科目,避免漏考。如有问题,请于4月26日前反馈到教务科。联系电话:820159070。
  4.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命题质量以及试卷安全,严防泄题、试卷评阅错误等责任事故。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试卷归档工作。
  5.教师须于5月12日前将课程考试成绩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中,于5月24日前将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中。
  6.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预审核工作,于5月24日前上报预审核结果。
  7.2015级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须于6月5日前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相关手续。未按学校相关规定申请的,视为不再继续修读学业。
  8.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定初审工作,于6月12日前将学位申请相关材料报送教务科。
  9.请各学院严格按上述时间完成各项工作,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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