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5级本科生本学期课程结课时间为5月6日,5月7日至12日为2015级本科生期末考试、重修考试和教师登录考试成绩时间。
一、具体安排
1.公共课重修考试时间: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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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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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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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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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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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外语(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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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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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基础、计算机应用技术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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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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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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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公共课负责单位须在4月19日前,将公共课重修考试时间、考场安排等通知到相关学院。
3.2015级专业课期末考试与重修考试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可与公共课重修考试穿插进行,须避免考试冲突。
4.请于4月19日前报送考试试卷和试卷汇总表,4月24日前报送专业课考试日程安排。
二、几点要求
1.请务必将上述安排及时通知到有关教师和参加考试的学生本人, 特别是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延续学业的学生等。
2.考试日程安排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3.2015级部分学生重修课程课名发生变化,学生必须自行与学院确认考试科目,避免漏考。如有问题,请于4月26日前反馈到教务科。联系电话:820159070。
4.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命题质量以及试卷安全,严防泄题、试卷评阅错误等责任事故。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试卷归档工作。
5.教师须于5月12日前将课程考试成绩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中,于5月24日前将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中。
6.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预审核工作,于5月24日前上报预审核结果。
7.2015级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须于6月5日前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相关手续。未按学校相关规定申请的,视为不再继续修读学业。
8.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定初审工作,于6月12日前将学位申请相关材料报送教务科。
9.请各学院严格按上述时间完成各项工作,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