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期末考试时间定为2019年7月1日-11日。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教学安排
2016、2017、2018级授课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28日。考查课考核在第19周之前结束。
二、公共课考试安排
日期
|
时间
|
年级
|
科目
|
7月1日
|
8:00—10:00
|
2017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10:30—12:30
|
2016
|
现代教育技术
|
|
7月2日
|
8:00—10:00
|
2017
|
大学外语(四)
|
10:30—12:30
|
2018
|
大学外语(二)
|
|
7月3日
|
8:00—10:00
|
201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10:30—12:30
|
2017
|
教育学基础
|
|
2016、2017
|
心理学基础
|
重修学生必须到插班上课的学院所在考场参加公共课考试。《公共课考场安排》详见附件,重修学生公共课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三、专业课考试安排
1.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安排,应避开公共课考试时间。
2.重修学生一律随重修报名的班级考试。
3.专业课考试安排中,应避免学生的重修考试科目与主修考试科目冲突。如因考试科目过多无法规避,学生可以申请缓考。
4.请于6月14日前报送考试试卷和试卷汇总表,6月21日前报送专业课考试日程安排(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5.教师须于2019年7月14日前将课程考核成绩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中。
四、缓考、补考安排
学生申请缓考须符合相关要求,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在网上提交缓考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缓考。符合学校补考规定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缓考、补考时间定于2019年8月24日、25日。学生可在8月22日(周四)返校入住。
2019年8月1日后,学生可凭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缓考、补考考场安排,此安排将不再在教务处主页公布。请同学认真查看考试安排,如有问题,可于2019年8月22日、23日与教务科联系,过期不予处理。联系电话:820158245、820159070。
五、注意事项
1.试卷的命制、交接、保管等工作请严格按照《佳木斯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佳木斯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试卷命题、评阅、管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确保试卷质量与安全。
2.各学院应认真抓好考试工作,考试前要召开“三会”,要成立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名单、考试工作要求和安排在学院内张贴,并做好考风考纪相关宣传工作。
3.各学院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佳木斯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佳木斯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佳木斯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本科生违反考试和学习纪律认定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4.监考教师必须按时到位,严格按考试流程执行各环节,履行监考职责,维持考场秩序,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5.学生应提前20分钟持学生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不准入场。考试期间应保持安静,服从监考老师安排。考试结束上交所有考试材料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违纪、作弊者,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各学院要按时清扫教室,保证整洁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件下载
- 附件1:公共课考场安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