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联盟师范生教学基本功考核暨我校本科师范生粉笔字、钢笔字测试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9]18号)
发布时间:2019-04-22    发布者: 教师教育科     点击次数:

    为深入落实《辽宁省贯彻落实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意见》,更好的交流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联盟各高校师范生培养经验,促进师范生教学能力提升,为我省培养一批具有高尚师德、先进教学理念和扎实教学基本功的优秀教师。根据《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联盟2019年工作要点》,决定进行联盟高校师范生教学基本功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16级本科师范生、2017级本科师范生
    二、考核内容
    师范生教学基本功(钢笔字、粉笔字)
    钢笔字:钢笔字内容为一首七言诗(楷书书写)和“人民教师誓词”(字体不限),考试时间为10分钟。需同学提前准备钢笔,使用黑色或藏蓝色墨水。
    粉笔字:粉笔字内容为一首五言诗(楷书书写),考试时间为5分钟。
   (诗词参考附件1)
    三、考试时间、地点
    粉笔字测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各学院时间安排见附件2
    钢笔字测试时间:2019年5月12日,各学院时间安排见附件3
    黄河路校区各学院在文科二号楼参加测试;西山湖校区各学院在一号教学楼参加测试。
    四、评分标准

    五、测试要求 
    1.每个学院安排一名本年级的学生干部,负责本学院学生的现场秩序,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按每30人一组(根据大学号)的形式将队伍组织好。
    2.本次测试考官均为省内其他高校老师,因此每名考生在考试时都要出具学生证(身份证),没有任何证件的同学,要出具盖有学院印章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进行测试。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此次测试考核的同学,学院进行汇总,统一做情况说明,教学院长签字,盖学院印章后于5月10日送至主楼104室。
    3.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参照《佳木斯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管理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4.本次测试要求2016、2017级本科师范生全员参加。2016级师范生本次测试成绩作为培养计划中“书写规范汉字”的最终成绩;2017级师范生本次测试成绩与2020年测试成绩的平均成绩作为培养计划中“书写规范汉字”的最终成绩。
    2018级专升本学生和2015级部分参加补考的学生,粉笔字、钢笔字测试工作将参照此办法执行,时间、考场等安排参照附件4。
   
    联系人:于治龙 电话:820158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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