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8】66号)
发布时间:2018-08-31    发布者: 教研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8]186号)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遴选范围
    1.校内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2.已获得往届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遴选。
    二、申报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2.受聘教授职务;
    3.2015-2017年,面向本校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4.非现任校级领导。
    具体条件详见《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申报遴选程序
    1.各学院遴选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遴选推荐上报学校,每个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
    2.学校遴选推荐:学校将组成专家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学院推荐文件,一式1份;
    2.《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
    3.《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8份;
    4.候选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50MB)DVD光盘一份,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9月7日17:00前报送纸质材料、教学录像光盘,并将《汇总表》(EXCEL格式)、《推荐表》(WORD格式和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yjs@edu.cn
    2.材料报送地点:教务处教研科(主楼112室);
    3.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在培养应用型人才方面取得显著效果的优秀教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志杰   联系电话:82015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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