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教务处印章使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5    发布者: 综合科     点击次数:

    为方便寒假期间各学院师生员工使用教务处印章(公章),现将寒假期间教务处印章使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务处印章使用办理时间
    每周二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二、注意事项
  各学院及个人使用教务处印章,须先加盖学院的公章、制表人章后再到校部102室办理。
教务处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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