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报名参加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6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是经教育部相关部门批准,由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一项全国性大学生英语能力竞赛活动。现将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我校所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的本科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本科生参加。
二、竞赛安排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时间是2012年4月8日(星期日)上午9点到11点,在校内进行。决赛时间是2012年5月13日(星期日)上午9点到11点,比赛地点另行通知。学校根据初赛成绩,从参加初赛学生中选拔学生参加决赛。
三、竞赛试题
    本次竞赛是全国统一命题,命题的原则是既要考察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要考察学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试卷满分为150分(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分),其中听力为30分。竞赛时间为120分钟。2012年3月,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将把竞赛样题公布在《英语辅导报》、《考试与评价》、《大学英语教学》等平面和网络媒体上。
四、竞赛奖项及奖励办法
    竞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四个奖励等级。二等奖和三等奖由初赛产生,一等奖和特等奖通过决赛产生。全国竞赛组委会为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为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获得特等奖的学生将有机会参加2012年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在夏令营期间将举办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和英语辩论赛。
根据《佳木斯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方案》规定,参赛获奖的本科生将得到与获奖级别相应的创新实践学分(特等奖4学分;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学分;三等奖1学分)。
五、竞赛报名相关要求

  1. 以学院为单位,集体报名。(竞赛报名表见附件)
  2. 根据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和辽宁赛区组织委员会的竞赛通知要求,报名费每人30元。
  3. 请各学院在2月28日(星期二)下班前将报名费和竞赛报名表交到教务处实践科(校部106室,联系人王刚,联系电话8341)。竞赛报名表的电子文档,要发送到信箱wanggang8341@126.com。
  4. 初赛在我校进行,初赛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4月2日,领取地点为校部106室,以学院为单位领取。
  5. 初赛成绩将于4月19日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请各学院充分重视本次竞赛,做好竞赛报名动员、组织工作,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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