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届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工作评估的通知(教学工作第673期)
发布时间:2015-07-17    发布者: 综合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按照学校本年度教学工作计划,根据《佳木斯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实习工作评估实施办法》和《佳木斯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工作评估方案》的具体要求,学校决定对2015届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院自评
    (一)评估时间:9月1日---9月10日
    (二)专业实习工作评估
    1.根据《佳木斯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实习工作评估表》(附件1)中“资料来源”一项所列内容,分类整理2015届本科生专业实习计划、实习总结、指导教师总结、实习成绩评定表等相关材料,做好数据统计,并撰写学院的专业实习工作自评报告。
    2.学院应对所有专业进行自评,按照评估表分专业打分。
    (三)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工作评估
    1.根据《佳木斯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工作评估方案》,对2015届所有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工作自评报告。
    2.根据《佳木斯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工作评估表》(附件2)中“资料来源”一项所列内容,整理相关材料,分专业打分。
    3.每个专业在优、良、中、及格四个等级的论文中各随机抽查1篇,按照《佳木斯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表》(附件3)进行打分,并将4个打分结果的平均分写入该专业“评估表”中的“论文(设计)质量”一栏,然后计算出该专业的自评得分。
    二、学校评估
    (一)评估时间:9月14日---18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评估方式:学校组织专职教学督导和教学院长到学院进行现场评估。首先听取学院自评工作汇报(15分钟以内),然后对所有专业的实习工作和抽检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三、评估要求
    (一)学院组建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评估工作联系人。
    (二)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做好自评工作,并按评估标准分专业打分,为学校评估检查做好准备工作。
    (三)自评报告要求思路清晰,文字简练。既要突出本学院在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工作方面的特色和亮点,同时又要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学院在接受学校专业实习工作评估和毕业论文教学管理工作评估时应提交所有专业的自评打分表和学院的自评报告(加盖公章)。
    (五)《自评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加盖公章,要求在9月2日前上报至实践科(校部106),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jk@edu.cn;自评报告的电子版要求在9月10日前上报,邮箱同上。
    评估工作联系人:戚向阳,联系电话:820158341
 
 
附件1:《佳木斯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评估表》
    附件2:《佳木斯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工作评估表》
    附件3:《佳木斯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表》
    附件4:《自评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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