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使创新创业教学、实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全面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拟面向学院征集创新创业类课程,经审核确认的课程将在下学期(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作为公选课开设。考核通过的学生可认定相应的创新创业学分。
一、课程要求:
1.每学院可开设1-2门课程。
2.创新创业课程或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的专业课程。
3.课程总计32学时(2学分),包含理论课时和实践课时。
4.鼓励开放式的授课方式和考核方式。
5.课程名称不能与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重复。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将拟开设的创新创业类课程信息(包括课程名称、使用教材、授课教师、教学大纲)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佳木斯市商业职业技术学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增开创新创业课程教学任务实施书》(加盖学院公章)于6月24日17时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主楼10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k@edu.cn。
联系人:岳庆荣 联系电话:820158341